. 公司同意以人民币144,995,294.12元的价格收购宝华物流82%股权。
(一)2018年12月5日,公司与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签署了《股
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宝华物流”)82%股权,本次收购交易价格为
144,995,294.12元,本次收购完成后,宝华物流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。本次
过了《关于收购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82%股权的议案》,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
责任公司对宝华物流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的全部股权股东权益进行了
1、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,宝华物流的认缴及实缴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柒仟万元
2、 经双方一致确认,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是乙方持有的宝华物流82%的股权,
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伍仟玖佰伍拾万元(RMB57,400,000.00)。
1、根据《资产评估报告》,在评估基准日,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
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陆拾万贰仟陆佰元整(RMB182,602,600.00)。
2、双方同意,根据《资产评估报告》确认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,
协商确定标的股权(82%股权)收购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玖拾玖万伍仟贰
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六点七一(6.71%),即人民币玖佰柒
拾贰万伍仟贰佰玖拾肆元壹角贰分(RMB 9,725,294.12),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
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收购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八点五一(58.51%),即人民币
捌仟肆佰捌拾肆万元(RMB 84,840,000.00),甲方应在乙方及公司办理完成标的
(15)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,乙方同时承诺在标的公司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
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十一点五九(11.59%),即人民币壹
仟陆佰捌拾壹万元整(RMB 16,810,000.00),甲方应在标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
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十一点五九(11.59%),即人民币壹
仟陆佰捌拾壹万元整(RMB 16,810,000.00),甲方应在标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
整(RMB16,810,000.00),甲方应在标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十五(15)
⑾公司批准。锄大地!公司的全体股东已通过决议批准:(i)本次交易;(ii)修改和
⒀乙方已经向甲方出具承诺函,承诺于2019年、2020年以及2021年期间对
于(i)交割日前公司欠缴或漏缴的任何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和/或税务,(ii)
交割日前公司已经发生且尚未终结的诉讼、仲裁和/或行政处罚,(iii)因交割日
任何对第三方的补偿或赔偿责任,以及(iv)公司承担上述补偿或赔偿责任产生
的任何费用和其他相关负担,除因政策变动而导致的,均由乙方负责补缴及赔偿;
3、任何一方(“违约方”)违约的,另一方(“守约方”)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
⑶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在2018年12月05日前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获
3、本次交易不会产生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、资产、财务上分开的问题;